關于清理投標(履約)保證金的通知
各相關部門、二級學院、項目負責人:
根據《廣東省財政廳關于進一步加強政府采購保證金管理工作的通知》(粵財〔2022〕7號)的要求,現對學校未核銷的投標(履約)保證金進行清理,具體通知如下:
一、清理范圍
未核銷的投標(履約)保證金,包括對方單位轉來的投標保證金及履約保證金。
二、清理要求
(一)請各單位自查尚未核銷的投標(履約)保證金,自查內容主要包括:
1.投標保證金是否到期清退,是否應轉為履約保證金;
2.履約保證金是否到期清退,是否應轉為質保金。
(二)計劃財務處對掛賬的投標(履約)保證金進行清理,有部分投標(履約)保證金在合同中約定不明或者到期未清退,該部分分發至各二級單位。
有上述情況的,請在6月30日前把合同等相關資料交至計劃財務處114室。
三、聯系方式
聯系人:成老師,聯系電話:8120071。
計劃財務處
2022年6月6日